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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2章 退市之财务造假篇

新规出台之后,交易所立即响应号召,当天晚上便公布了最新的退市准则。

当钱金看到这个消息之后,立即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《买入条件单全部暂停》。

遇到这种突发性特大利空,暂停买入、停止交易是必须的。

首先,钱金对新规是非常看好的,它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,投资者保护制度更加完善,可以预见未来5万年,股市的上涨空间非常大,股票的投资价值肯定会越来越高。

但是,交易规则的出台顺序发生了错位。

这次新规一再强调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,那么就应该先出台投资者补偿制度,给股民一个定心丸,接下来,再出台退市准则,这样股市才会平稳运行。

可惜的是,在退市补偿机制没有看到影子的时候,突然出台退市准则,加大退市力度,很容易造成市场的恐慌。

钱金仔细分析了一下最新的退市规则,可以这么说,大小通吃,如果完全按规矩办事的话,几乎所有股票都有退市风险。

先看第一个退市准则,财务造假退市的标准:

1,一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,且占比超过30%。

2,连续两年财务造假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,且占比超过20%。

3,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财务造假的行为。

满足以上条件则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标准。

除此之外,还新增了“资金占用”退市指标,例如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净资产30%以上的资金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,两个月内责令改正但未实施,也满足强制退市标准。

强制退市没有退市整理期,而是直接退市,属于刨韭菜根的一种退市方法。

公司业绩不好,被ST,还有两年的缓冲期,在此期间,公司可以资产重组,可以想办法改善业绩,有可能重新“复活”。

就算混了两年,最终退市了,在此期间也会有那么几次投机炒作的机会,股民有时间出逃,因此ST的股票并不可怕。

但,强制退市就狠了,触发指标即退市,根本不给股民一个缓冲期。

按理说,企业造假就退市属于国际惯例,这样做也无可厚非。

牛气冲天的印度股市就是这样的规矩,一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,就立即摘牌退市,没有商量的余地。

但,印度股票可不是一退了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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